曾有报载,台湾台中市连续发生两名婴儿被家长逗弄而造成“婴儿摇晃综合征”,其中一名昏迷近一个月,几乎“脑死”。
婴儿是指出生28天后,一岁以下的小儿。一般认为,造成该综合征的常见嬉戏方式有两种:一是将婴儿一次次抛向空中,然后接住;二是抓住婴儿肩膀或胸部,上下左右摇晃取乐。婴儿一方面头颅比较大,另一方面脑组织脑血管比成人脆弱娇嫩。当把婴儿向上抛得相当高时,由于外面的颅骨比重大,而里面的脑组织比重小,在向上抛或落下过程中,两者可产生速度差,而使坚硬的颅骨与脆弱娇嫩的脑发生碰撞,这两种方式都很容易使婴儿柔软的脑部遭受强大的旋转力量,撞击坚硬的头骨,并撤断脑表面的小血管,引起颅内出血和神经损伤,轻者导致脑震荡,只出现轻微嗜睡现象,重者会引起脑挫裂伤,甚至使脑表面的血管撕裂,合并脑蛛网膜下腔出血,继而脑水肿、颅内高压、抽筋、昏迷甚至死亡或造成大脑皮层广泛损伤而几近“大脑死亡”,成为植物人。
古人云:物无美恶,过则为灾。父子嬉戏逗玩,本是天伦之乐,过分就会弄成人间悲剧,奉劝为人父者,不可不慎;好嬉戏玩耍者与别人小孩玩时也千万别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