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以这个例子告诫好友,要把对孩子物质上的爱藏得越深越好,千万别让孩子知道他已很有钱了。
何必过早
“权力下放” 房产归到小孩名下,不仅仅是个“房子属于谁”的问题,还牵涉到房产的支配权。小孩那么小,父母大概也就30岁左右,将来难免会遇到种种事情,可能会想到要把房子抵押、出租或是变卖;明明是大人的意愿,却用着小孩的名义去做,终究不妥当。何况小孩渐渐长大,可能有他自己的主意,未必乐意父母再一手安排自己名下的房子。如果真的出现意见分歧,就算大人觉得小孩的想法不成熟,也很难处理。要是闹起矛盾来,无论是误了正事还是伤了感情,父母都是要后悔的。
依我看,房子既然是大人买的,自然应当写自己的名字。父母理应确立自己对房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至于以后要由小孩继承,那是以后的事,凡事都要依时而行,何必过早“权力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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