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命名有可能影响认识,这种影响亦可能产生误解,甚至改变事物的实质。例如街舞,对于其“舞”名的倾斜影响了其“街”姓(性)的关注。但“街”无疑也是重要的,毕竟那里缔造了一个真实表演舞台无法企及的自由,对于艺术或者更重要的舞蹈动作来说就是一张培育的温床。当夜幕拉下,持续地拉下,街舞的训练者们便有序地集合在一些空旷之处,开始不懈地进行和挺进他们的理想,在广东省乃至全国不少的大中型城市的街头和广场上,这样的情景比比皆是,夜色之下的街舞更加显得飘忽和生动。而在一条普通的大街,街舞无疑成了一种颇有份量的另类的筹码。街舞在街上,相应的演出地点既是现实身份直观的切入,又是变更的催化剂。大街浮动着城市的节奏,集合和传递了城市一切敏感的信息,这些街的元素极可能是舞(外形、动作等)不断成长和完善的激素。命名暗示着事物的风格,是事物发展的具体路线和实质。就像歌手杨一,他把自己的音乐定位于街头卖唱,于是产生了一种杨一的风格。(当后来杨一进入酒吧演唱时,其歌曲中的沧桑感却仿佛突然间荡然无存)。而当街舞进入电视台演出时,这种逐渐“规范化”了的街舞会否就有了局限?一切艺术规范化的结果都可能造成审美的停滞和倒退,当中删除的枝节、丧失掉的“野性”也许就是技法探求的精神所在。
相对于舞蹈本身的复杂化而言,一场舞蹈混合了太多的艺术元素和各种引导性理念(除了场景的要求,不少的独舞还刻意向“群舞”看齐,表现大的内涵和主题,舞蹈的动作更多融合了社会价值观、道德规范等意向,这样的舞蹈极容易产生类同的迹象),街舞公开的随意性和不规范化总使人不自觉认为:街舞是舞蹈中的行为艺术,是舞蹈中的口语创作。沿着这样的“概念”,街舞似乎又是媚俗的,事实上,由于街舞最先在街头出现,其顺理成章无可置疑地又是街头运动或者街头文化的一种。一个流行符号的学说非常浓重了,至少是一个意味的指代。街舞于是乎尽力回避了传统舞蹈的高贵气质,在理念上给予了取消,直到最后彻底地消解了一切寓意、意义,以至把一场舞蹈演变成一场随意的动作组合(这种组合还有可能是即兴型的),甚至一场简单的健美操。当舞蹈不再肩负某种使命(例如政治上的)那样肩负以上那些的时候,是否就此带来了舞蹈的纯粹性,这是让舞蹈回到舞蹈吗?还是一个悖论?关于纯粹,似乎越来越徒具怀疑论的色彩了,其已逐渐褪变为学派与学派之间特别是先行者和后来者们为自己学说及观点维护的武器。类似的情况应该还有很多,如那些民歌、山歌,那些比街舞更街舞的原始舞蹈,充满了性和图腾的本能意味等。只能这样解释了,艺术确实已无标准可言了,或者可以说,从开始存在到发展到无限延拓,艺术就必须是“可变的、民间的、暧昧的”;艺术是一个“动词”,承载它的母体只能是实验主义,其具体主张甚至也充满了不确定性。每一类型艺术的出现或许更多地体现了人类在现实景况之下的一种天性表现和关怀,体现了人类对于文化和时代本质变更的一种敏感的触觉及速度,及至从一次次所谓的叛逆到回归;当我们说,先锋沦落了,最好的解释应该是:先锋已经存在着,尽管这可能是被动的。对先锋最大的误解是以为先锋只能是顶端的状态,却忽视了先锋的平和与观望。真正的先锋是内在的立场,姿态与智慧的合作,在事物相对的透视之中重启和维持“边缘”信念。
遵从、适应和把握自己时代需求的脉搏同样体现出一种艺术的品质。
